彩虹性別 傲然飄色
紅色不是唯一的顏色,不必狠排橙色,香港要成為亞洲國際大都會更應該海納百川,擁抱多元,尊重差異。大國堀起,不必霸。母忘,有容才大。本周六、日,當妳/你在香港天空看見「國際不再恐同日」的彩虹旗紛麗飄揚時,請以笑容相迎,行動加入。彩虹旗是性別(強調不是兩性)平權運動的象徵,代表了豐富多元的性別共存,也是人類作為人,以愛相待,以仁兼納的高雅精神呈現。
首要強調,性別不是生理上簡易的分類,男女二元外,還有繽紛的可能,起碼有跨性別、易服、變裝、變性、換性、tb/tbg、0/1/10、女性男性化、男性女性化等等,是社會建構、個人生物性及心理等等流動混合的結果,涉及的不是生殖系統,而是一個人作為我的「自我」。如果國族是值得張揚的身份,為何最基本的自我身份的追求要受到打壓及歧視﹖
不只男女 彩虹性別
曾來港短住半年,著有《Hong Kong》等四十多部書的英國歷史學家及遊記作者Jan Morris,由男變女後,出版了自傳《Conundrum》,當中對性別有很剔透的描述:
「性別或許是靈魂,是才能,是興致,是環境,是人的感覺,是光和影,是內心的音樂,是邁步一跳或者交換眼色,是更加真實的生命和愛而不是什麼性器官、卵巢與激素的總和。性別是人的根本,人的心靈,是統一的一個部份。」(浙江文藝中譯本,頁30)
變性人屬性小眾,而廿來歲的MoMo 是男轉女而愛女人的同志,更是少數中的少數。但他非常堅定,不要泯滅本性,強調自己是換性人,即本來是女的,是身體出錯,「換」回一個正確的身體,而不是後天「變」成一個女人。
「我自少就知道自己應該是女的,小學時,最討厭就是那套校服,常常就希望穿校裙,更衣室是可怕的地方,儘量不跟男孩有身體碰撞,換衫縮入一角。上體育課,男女分開,雙眼就死瞪著女仔那邊,覺得自己是應該屬於那裡,應該是其中一份子。」
在異性戀主導下,換性者為追求外在和內在的調和,處處跟社會交量,每每跟大眾目光格鬥,長期孤身作戰,痛苦難言。年多前開始全身女服打扮,長期服食賀爾蒙,並將在年底進行手術的MoMo說:「在香港公開談性,也是罪過,何妨是我們這些男非男,女非女的呢﹖最可怕的是別人歧視的目光,像一把刀,把妳撾到墳墓。」這些目光,足令性小眾受到就業(她長期失業,只能兼職)、教育、公共設施使用等等的歧視。
公廁便是性小眾朋友的戰場。上星期,有一位易服者在灣仔一間酒店女廁被捕。說起此事,一路說話平定的MoMo忿忿說:「對我們來說,入女廁是對自我的一種肯定及確認,非常重要,我們沒有傷害人,為何一種對自我肯定的行為,會換來罪犯看待﹖」想起另一位TB(Tom Boy)朋友說:「有次一位非常男性化的女同志,甫入女廁格,就被嬸嬸反鎖,連問也沒有問,廁門重開時,面前己是警察。」也許,嬸嬸出於無知和害怕,但同志間也有歧視,「平日,我很小心,總是讓同行的所有女朋友先去廁所,我最後才入去,有次卻忘記了,一班女孩入去,當中一位女同志突然睜起眼睛問:你點解係度架﹖」 當然,主流媒體的獵奇鏡頭,有味文字,如什麼「扮辣妹闖女廁」、什麼「被醒目女職員揭穿」都內置了負面價值取向。
其實,這篇訪問也會帶有既定取向,MoMo回應時顯得緊慎而得體,誠懇而小心,相信是長期防守訓練的結果,試想連去廁所也要小心奕奕、顧及別人感受,她們日常承受的壓力有多大。她淡淡地說:「我自少就很冷,冷眼一切。和家人關係近而不親。很細就知道自己跟人不同,身邊有很多朋友,卻沒有跟人說,埋在心裡十多年。練就了滴水不漏的保護牆。」「對於換性我是堅定不二的,但人其實很灰,心理常常處於低潮,自少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,因為沒有將來,想過自殺,連自我身份也不能確定時,人有什麼是重要的﹖」如果,社會對性小眾沒有歧視,對多元性別有更多資訊及了解,MoMo早就可以跟自我契合,痛苦的日子不用這樣漫長,也無用放下自已的學業及發展興趣的機會。
同中有異 不能定型
樣子清秀,身型苗條的MoMo的感情路也是歧嶇,她的前度女友接受她的決定,但MoMo知道「對方其實需要一個男人,便黯然把她推開,但仍是好朋友。」「性別不是我愛一個人的條件,我愛的是一個人,說不定突然我會愛上一個男孩,性取向是浮動的。」
性別不只男女,女同志也不是鐵板一塊,女同盟的Connie說:「台灣說的TB也有一百種,我很認同,如有”板仔的”、”娘娘的” 、”細路的”、”大佬的”,就好像孔雀開屏,是一種求偶的訊號,TB也不一定要跟TBG一對,這就似異性戀的翻版了。我是TB,從前的女友比我更豪爽,她正職收數,跟人在波地踢波,當然,同志中,也有不接受,問我們兩個TB做乜攪gay。不過,如果有女友把我性幻想為男人,我們的關係是不能維持的,大家追求不同。」
香港彩虹的小卡說:「主流以為男同志就是好camp、好姣,當然不是,我外表也不怎麼樣,我是”0” 仔(身體被進入),也有 “1”仔、”10”、”69”等等不同的身份,有一對維持了很多年的快樂同志以slave 及master互相稱呼。」
要打官司才有的公義
小卡認為今天社會對同志的認識是多了,起碼不把同志等同愛滋,而互聯網也增加資訊流通,擴闊了同志社交渠道(同時要承擔風險)及討論空間。但是,去年鏗鏘集「同志‧戀人」紀錄片被廣管局發出「強烈勸喻」,被要求加入所謂「持平」的反對聲音,就叫人直視社會的保守勢力,片中主角之一的connie說:「當異性戀拖手、接吻、上床,非禮、強姦都可以在電視的黃金時段播出,為何我跟女友拖手說考慮結婚就受到強力的「勸喻」﹖我覺得簡直是侮辱我們的愛情,侮辱我們的性別。」
上周「同志‧戀人」司法覆核成功,但為何需要打官司,性小眾才能得到公平看待﹖夏正民大法官的判詞不就是說得清楚:「《同志.戀人》只是探討人類的基本生存條件,節目中受訪者希望與伴侶有一段穩定及長期的關係,這是人類的渴求。」明明是尋常的對婚姻的渴求,為何落在同志身上,卻變得千辛萬苦﹖所謂的家庭價值說到底,只是以核心式家庭、異性戀為本,完全無視性小眾的存在。沒有反對性傾向歧視的立法、婚姻及伴侶法,性小眾的朋友將繼續失去房屋、醫療、器官捐贈、人工授孕權、合葬、遺產繼承、遺屬權、福利、稅務、伴侶居留及工作權等等基本人權。如小卡說:「我們只要平權,不要特權。」
此外,中學同志及中年單親母親同志的增加都反映了社會文化的改變,社會的支援足夠嗎,如學校社工懂得處理求助的同學嗎﹖小卡說:「難得年輕同志鼓起勇氣,向學校社工求助,他們不是向家長告密,便是當異性戀個案處理,也有轉介來香港彩虹的,但我們資源有限,不能全數處理。」如果社工的專業訓練裡,有正視多元性別的話,就不會跟現實脫節。
害怕源於無知,但無知不能成為合理化歧視的借口。一色獨大,世界更小,不合公義。是直是攣,故事都可由認識開始:5月18日銅鑼灣東角道行人專用區將舉行國際不再恐同日集會,(詳情: http://idahohk.org),另,有《直人撐同志,無分攣直》的遊行及有關中學同志談戀愛的講座(詳情:http://antihomophobia2008.wordpress.com/statement/)
(刊於17-05-2008《明報世紀版》橙色部份被cut掉了)
Add comment May 17, 2008




